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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计系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6-04 责任编辑:admin 

学院快讯

数计系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编辑:新闻部 时间:2015-06-04 点击次数:381

根据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为全面了解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家庭经济状况,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,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现就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范围:

我系全日制在籍在校的12、13、14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二、组织机构:

系部工作小组组长:彭向阳 王 芳

副组长:付方彦

成 员:肖 琪 龚 喜 宋 颖 唐勇知 张文华 张 硕

班级评议小组组长:各班班长

成 员:班委会成员、寝室长、2名学生代表

三、认定标准:详见《长沙学院学生手册》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管理办法》第三章之规定。

四、认定程序:

时间

事项

备注

6.4--6.5

系部和班级按要求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和工作小组,并在系部和班级公示。

各班级工作小组名单电子档需于5日17:00前发送至2436302092@qq.com。

6.6-6.8

学生向班级提交《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和《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。

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升级认定等级,可只提交申请表。申请表要求写实、具体。

6.9-6.10

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并签字

6月11日11: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《学生认定申请表》纸质档交至各分管辅导员。

6.11-6.12

各分管辅导员完成所带班级的审核

6月12日下午17:00前将《学生认定申请表》纸质档交至致远楼2202。

6.13-6.17

系部认定工作小组完成审核并公示、汇总上报

6.25

各班级上交《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至致远楼2202办公室。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需加盖乡、村(社区、街道)两级公章。

确有困难者可在暑假期间回户籍所在地盖章,9月返校一周内上交,逾期未交者,将视为自动放弃认定申请。

为确保认定工作准确覆盖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对于个别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又有个人隐私不便公开的学生,可直接由系认定工作小组认定。

四、工作要求:

1、广泛宣传发动,以此次认定工作为契机,深入学生班级、寝室,及时掌握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,未通过认定、建档的学生一律不得享受2015-2016年各项资助。

2、严格公示制度,坚持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3、此次建档数据将作为2015-2016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数据,请各系务必核准相关数据。

4、认定工作中所需表格请自行到学生工作处网站—学生资助—其它措施中下载。

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

二〇一五年六月三日

附件

附件1:长沙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.xls

附件2:长沙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.xls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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