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工作文件
计数院学办〔2018〕9号
关于给予庞天雨、黄仕聪、刘应亮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
庞天雨,男,2015级计算机科学专业1班学生,学号B20150302414。
黄仕聪,201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班学生,学号B20150301116。
刘应亮,201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2班学生,学号B20150301222。
经查实,截至2018年3月23日,庞天雨、黄仕聪、刘应亮同学本学期无故旷课已达9学时,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经院部研究决定,给予庞天雨、黄仕聪、刘应亮同学予以院部通报批评。以上决定,通报全院,并通知学生及家长。
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争做计数文化人。
长沙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
2018年3月26日
9号--关于给予庞天雨、黄仕聪、刘应亮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