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学生工作文件
计数院学办〔2018〕13号
关于给予李继强、黎鹏
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
李继强,男,2015级软件开发2班学生,学号B20150304320。
黎鹏,男,2015级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1班学生,学号B20140301222。
经查实,截至2018年3月30日,李继强、黎鹏同学本学期无故旷课已达19学时,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经院部研究决定,给予李继强、黎鹏同学警告处分。以上决定,通报全院及上报学工部,并通知学生及家长,记入学生档案,影响评奖评优。
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争做计数文化人。
长沙学院计算机工程与应用新葡的京集团350vip8888
2018年3月30日
13号--关于给予李继强、黎鹏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.doc